最近和几个出版社的老编辑喝酒,聊起他们每天审的稿子,有个说法特别有意思:“现在很多作者啊,把书写得挺好,结果文案写得跟产品说明书似的,让人翻两页就想打瞌睡。”这话说得我直乐,但仔细一想,还真是这么回事儿。
你可能花了一年、两年,甚至更长时间打磨你的书稿,结果到了最后临门一脚——写文案的时候,却随随便便对付过去,这就像精心做了一桌满汉全席,最后用一次性饭盒装给客人,你说亏不亏?
首先你得明白,文案不是摘要,而是“诱饵”。
很多人容易犯的错,就是把文案当成书的内容简介来写,第一章讲什么,第二章讲什么……平铺直叙,面面俱到,但读者和编辑凭什么要在海量的书堆里,对你的这本产生兴趣?文案的第一使命,是“勾住”他们的注意力。
我有个朋友,写了本关于宋朝生活史的书,初版文案他写的是:“本书详细介绍了宋代社会的饮食、服饰、居住、出行等方面,资料详实,考证严谨。”听起来没错,但就是没劲,后来我帮他改成了:“假如你穿越回宋朝,第一顿饭可能就会饿死——因为炒菜还没流行,这本书带你回到一个没有辣椒、没有炒锅,却将生活美学刻进骨子里的时代。”你看,还是那本书,但后者是不是立刻让你脑子里有了画面,甚至有点好奇?这就叫“钩子”,你的文案开头,必须有一个这样的钩子,可能是颠覆常识的观点,一个惊人的问题,或者一个极具画面感的场景,别怕夸张,在合理的范围内,先让人停下来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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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人话,别端着。
不知道是不是受学术论文的影响,很多人一写文案就不自觉“端”起来了,用一堆高大上的术语,句子长得喘不过气,咱们出书,尤其是个人出书,很多时候卖的不是冰冷的权威,而是你独特的视角、温度和个人魅力,你的文案语言,应该和你书里的语言风格一致。
如果你写的是轻松的个人成长故事,文案却板着脸说“本书深刻阐述了自我迭代的方法论”,那就太分裂了,试试换成:“我也曾是个996的螺丝钉,直到用了这三个‘偷懒’方法,反而让老板主动给我升了职。” 瞬间就亲切了,对吧?用口语化的短句,甚至偶尔用个“你”来直接对话读者,把那些“之乎者也”的虚词去掉,想象你是在咖啡厅里,向一个感兴趣的朋友推荐你的书,你会怎么说?把那个状态和语气写下来。
也是最重要的:精准戳中“那一群人”的痛点和渴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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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书不可能卖给所有人,文案的任务,就是帮你找到最可能买账的那群读者,然后对着他们“喊话”,这意味着,你需要非常清楚你的读者是谁,他们正在为什么烦恼,又梦想成为什么样子。
你写的是一本教普通人做自媒体的工具书,泛泛地说“教你做好自媒体”就没力量,你得更尖锐:“为什么你吭哧吭哧日更,粉丝却卡在500上不去?可能你第一步‘账号定位’就错了,这本书不聊虚的,就解决从0到1万粉你最头疼的5个实操问题。” 这就明确告诉读者:第一,我懂你的痛(粉丝不涨);第二,我有具体的方法(解决5个问题);第三,我们有共同的目标(1万粉),这种文案,就像一枚精确制导的导弹,直接命中目标读者的心窝。
说到底,写作出书是创作,写作出书文案,同样是创作,甚至是更需要心机和智慧的创作,它考验的是你换位思考的能力,是你对你所写领域的洞察,更是你对自己作品那份独特价值的自信表达。
别再把文案当成任务清单来完成了,把它当成你整本书的第一个精彩章节,当成你和未来读者的一次隔空握手,用上那点“心机”,让你的文字在成堆的书稿中,自己会发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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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了,道理说了不少,但最关键的还是动笔去试,你的书独一无二,它的文案,也本该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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